2009年6月24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35号公告,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、马来西亚、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(英文名称Methanol或 Methyl alcohol)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
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甲醇产品归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:29051100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》的规定,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、马来西亚、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的倾销、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大陆甲醇产业的损害、损害程度进行调查。
通常情况下本反倾销调查应在一年内结束,即于2010年6月24日前结束,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0年12月24日。
亚化咨询统计,进口甲醇曾经在我国甲醇消费量中占了相当的比例,但是随着国内甲醇工业的发展,从2002年到2007年,进口甲醇所占比例从45%左右下降到了不到10%,2008年略有回升,为12%。但是2009年1-5月我国进口甲醇量猛增,月平均接近60万吨,占甲醇消费量比例达到了43%;出口下降到了300吨每月左右。
亚化咨询数据显示,在过去的一年里,华东甲醇价格从2008年第2季度的4930元/吨大幅跌落到当前的1900元/吨。这一结果除了经济危机导致的需求减少之外,海外的低成本甲醇的大量涌入也是重要原因。进口量增加和价格下滑以及影响了国内甲醇产业,因此政府开始启动反倾销调查以促进市场环境好转。
由亚化咨询主办的第二届亚洲甲醇与衍生物峰会2009将于11月召开,将重点探讨亚洲甲醇产业的新格局以及新型甲醇衍生物的应用,如甲醇制烯烃、甲醇汽油、二甲醚等对未来甲醇产业的影响。敬请关注!
2000-2009进口甲醇站总消费量的比例如下图:
数据来源:亚化咨询